各处(科)室、所、中心、南区、西区:
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度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检测工作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列代表作送审人员范围及材料要求
(一)代表作鉴定人员范围:拟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教授、副教授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代表作送审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申请人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改动表格。同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第11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务必单页打印。
2、申报教授职务者需提供3篇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教授职务者提供2篇代表作复印件,破格晋升人员须加送1篇代表作。所有送审的代表作应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第一作者论文(对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只认排名第一的)。对近期出版未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的期刊,省教育厅只做四类论文认定,请送审人员在选择送审论文时注意。
3、送审的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
二、送审代表作相似性检测要求
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2年开始,高校教学系列高级职务晋升时,送审的代表作需要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现就送审代表作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参加代表作送审人员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并提供代表作送审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文件。
2、2014年度论文相似性鉴定通过人员,如果今年代表作不重新送审,可不做论文相似性鉴定。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务必于2015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送审的论文复印件材料一式三份;
(3)《送审代表作鉴定装袋封面》(附件3)一式三份;
(4)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文件:《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送审代表作鉴定个人登记简表》(附件2)、《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以及代表作送审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
(5)代表作鉴定费:暂不收取,以代表作鉴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四、申报条件:
1.副教授: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方可申报副教授资格评审;
2.教 授:已具有正高职称(如主任医师、主任技师等),并取得副教授职称满5年后方可申报教授资格评审。
申报者首先须符合《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时满足必须《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