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第二批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蜀山区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科室对照文件要求,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个人申报在6月17日前完成,人事科初审在6月20日前完成并报送蜀山区人才办公室。
2.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5月以后出生),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具体条件详见《实施方案》)已被评为省、市拔尖人才,尚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不再作为区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3.《实施方案》和申报表格请从蜀山先锋网(www.sszzb.gov.cn)“人才工作”栏目下载。
4.申报材料于6月17日之前报组织人事科初审,逾期不候。
咨询电话:人事科65327758/65327697或蜀山区人才办0551-65121100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关于开展第二批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魅力蜀山,首要之区”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持,根据《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第二批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进蜀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选拔工作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以对蜀山区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以中青年为主体(40岁以下不少于35%)、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键人才给予适当倾斜。
二、选拔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本次选拔对象主要包括在工农林业生产、教育、卫生等一线工作岗位上,在文化、艺术、新闻、经济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选拔工作不受身份、工作单位的限制,在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开发区,区域内非公企业和中央、省、市驻区单位中进行。
(二)选拔条件。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开拓创新,奉献社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5月以后出生),在2011年1月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受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下列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推荐,参加选拔。
1、在农林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市级以上表彰。
2、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市级以上表彰。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医术高超,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教书育人方面,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系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全区教体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承担市级以上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的成果,在市级或以上CN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科学价值的论文或培养运动员在省级重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获得市级以上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荣誉称号。
5、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专业技术造诣较深,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区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6、在外经外贸、信息、金融、财会、企业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已被评为省、市拔尖人才,尚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不再作为区级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规模及待遇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区委、区政府命名,颁发《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证书》,表彰人选30人。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待遇期三年。
3、在待遇期内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特殊津贴,经费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4、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一年一次的全面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
5、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三年一次的外出考察、学术休假,由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费用由其所在单位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各承担一半。
6、区领导在节假日期间走访慰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7、享受待遇期间,拔尖人才可列席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有关业务技术工作的会议。各单位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可考虑优先提拔使用。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及程序
选拔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各党委(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推荐或举荐、各党委(党工委)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组评审、组织部门考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报经区委、区政府审核批准命名。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5月20日一6月20日)。申报人要认真学习本方案精神,明确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经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申报人需提供《蜀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及附件一式10份和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所有材料要用A4纸双面打印。
2、审核把关(6月21日一6月30日)。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基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和材料,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形成汇总材料报区委人才办(所有原件审核后退回)。
3、专家评审(7月1日一7月31日)。区委人才办在进一步核准推荐人选参选资格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逐人进行评审,按行业提出建议人选。
4、组织考察(8月1日一8月10日)。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家组通过的初选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5、审批命名(8月11日—8月31日)。拟命名表彰人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报区委、区政府审核批准。
五、几点要求
开展全区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涉及区属单位,也涉及驻区单位,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既要把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又要认真研究确定驻区单位的人选意向,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广大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人才工作的文件,确保相关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把拔尖人才的推荐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程序标准。推荐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好中选优,既注重业内认可,又注重社会认可,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的人才推荐出来。
选拔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委人才办联系。 电话:0551-65121100, E-mail:ssgbk11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