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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4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一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全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专业技术类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二、选拔条件:
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选拔数量:全省第六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一批后备人选的选拔数量各120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见附件1);
(2)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社会兼职、奖励、文章、课题以及其它支撑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按照上述顺序排序);
(3)申报人员提供《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其中突出事迹一栏须按“1、所获奖项情况2、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3、论文著作情况4、个人荣誉情况”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
2、请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11日前报送医院人事处。
附件3: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docx
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