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
降低药品费用,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健全重点药品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的通知(卫药秘[2018]306号)》、《安徽省
立医院药品购销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版)》和《安
徽省立医院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安徽省肿瘤医院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制度》,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 年 9 月 6 日
安徽省肿瘤医院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第一条 遴选目录
一、监控范围:重点监控抗菌药物、中成药、辅助用药、
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
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
二、遴选原则:依据我院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
额及增长幅度进行排名,参考价格、用量及常态采购使用情
况,经专家论证,确定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三、监控数目:原则上不少于 30 个药品。
四、动态调整:监控范围和监控数目应每年动态调整一
次。
第二条 监测与预警
一、依托省医药采购平台,对我院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
行连续性监测,重点监控与分析监控目录内药品,采购使用
量大、价格高及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
二、定期开展处方点评。
三、在我院官网建立重点药品监控预警专栏,及时公布: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我院相关管理制度;
(二)我院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三)药品采购使用异常预警信息;
(四)处方点评结果。
第三条 奖惩措施
一、处方点评结果参照《安徽省立医院药品购销和使用
监督管理办法(2018 年版)》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出现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
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 2 次以上出
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三、对连续 3 个月进入医疗机构销售前 10 位且用药不
适宜率超过 10% 的重点监控药品等,采取约谈、价格谈判、
限制使用等措施。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
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结果上报
一、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二、处方点评结果;
三、奖惩措施;
四、需要上报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监控目录与监控结果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
学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